《上海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质量监督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实施》

 录入员:   来源:   录入时间:2008/10/22

200871日起实施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人员的考核管理。监督人员实行分级制,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对本市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考核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监督人员考核每年一次,实行日常动态管理。总站每年将在系统中公布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并提交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能力评价委员会,由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执行监督组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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